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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January 2, 2011

新?

假期,就这样过了。

问我,在过去的一年里有什么成就,大概只能够摇摇头。内心的挣扎,还是一样。

老一辈的人说像我这样处于花样年华的时候,不该自寻烦恼;可是他们却忘了很多时候我的烦恼都是他们的incapability所带来的collateral damage。

身为一家之主、丈夫、父亲,却没有尽自己的能力来完成自己应有的责任;对外人出手慷慨,吃饭喝酒都争着给钱,别人面前是个好好先生,自己家里需要的开销却处处斤斤计较,每个月给不到五百大洋却要别人想尽办法,每个月拉长补短,然后剩下的开支由我们平日投资所得的来补贴来维持这个家。别说在家乡养活皇太后一个人都不够用更何况是在城市,五百大洋要养活四个人+水电费,除了不够还是不够。

钱,已经不再是一个维持家庭和谐的工具了,不再是一个附体了。有钱也吵没钱也吵,却不看看自己本身怎么去管理自己的处事方式。我忘了多久没跟那个人伸手要钱了。二十岁的人了,老爸不给钱是天经地义的,我也不喜欢做伸手将军,但请别拿钱来侮辱我的尊严,至少你现在还没有这个资格来侮辱这个家庭里的任何一个人。我很庆幸我活过来了,至少我还活得好好的,没上课的时候去打打工,做做小买卖,不然就丢笔钱去做些短期的小投资。除了晚上那餐吃家里,住家里,用家里,其余的开销都是自己负责。我能够很高兴的说,我能够做得更好、更棒。

2011年,弟弟上初中一。我和他打成了协议,白纸黑字,以防日后有得抵赖。13岁的人能够与20岁的人达成什么协议?还不就是钱与责任。妈说我对自己的弟弟太刻薄了,但我还是保持着同一个看法,13岁的人应该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负上部分的责任,至少是为自己的言行举止负责。而且我对他的要求很简单,只要不沾染烟酒、毒品和不法的勾当,每个月都会定时给他一笔钱作为酬劳。与其说是酬劳倒不如是说我在跟他做交易。反正他一直以来都渴望能够跟我去旅游,那笔钱就当作是他旅游的筹码,只要他懂得善用钱,只要在我能力以内我都愿意给他,因为他是我的弟弟,也是我唯一的弟弟。



至于我手下的两个小家伙呢,榴莲还是不喜欢“茶包”,只要“茶包”有在她就不理我(真是个醋坛子!)。而“茶包”现在从我房里搬出去屋外住了,或者更准确地说我把“茶包”安置在屋外,因为我真的很不喜欢在睡觉的时候老是被她偷吻、强吻(加上她有口臭,所以这种亲密的动作还是免了)

2011年不管是不是一个好的年份,活着就是要为自己的目标而奋斗。我想有空的时候还是学学“茶包”的笑一笑没烦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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